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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五个意识 构建五条体系——荔波县召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确定2007年工作重点
日期:2007-2-9来源:办公室作者:莫承业
近日,荔波县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传达了贯彻全国、全省、全州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全县2006年司法行政工作,安排部署2007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 会议要求,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务必按照罗干同志提出的“八个善于”和吴爱英部长提出的“九大任务”,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中心,继续强化龙头、基础、窗口、教育和服务五个意识,抓重点、寻亮点、突特点、解难点,保持和发扬拼搏精神,努力奋进,开拓创新,创优升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继续强化教育意识,积极构建教育为先、管理从严的队伍建设体系。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二是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三是继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各种业务培训,鼓励全体司法行政干部积极参加学历教育,提高学历层次,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业务能力;四是继续加强干部人事管理,积极主动向上反应,兑现落实干部待遇,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实行工作人员量化目标管理考核及末位淘汰制度,不断探索新时期干部管理的新机制。 二、继续强化龙头意识,积极构建全民参与、普治并举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为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提供有力的保障;二是突出重点对象,突出抓好宪法以及与经济生活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普法重点内容的宣传;三是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四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创建活动;五是转变观念,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在充分利用各种机会,运用报刊、广播、电视、橱窗等大众传播媒介,增强普法效果。 三、继续强化基础意识,积极构建机制健全、运作高效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体系。一是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围绕调解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 ,狠抓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建立完善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积极拓展调解领域。坚持信访与调解相结合,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高处、早解决,实现调解率、成功率均在95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避免群体上访事件;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力争完成8个乡镇司法所办公楼建设,实现所所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外争内挣,逐步解决司法所的摩托车、电脑等交通、现代化设备;三是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面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工作、所务管理、基础设施等各项规范化建设,努力构建一套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运转灵活的基层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四是强化预放、落户、接收、帮教四个工作环节,探索建立安置帮教基地和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管理,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继续强化窗口意识,积极构建管理有序、诚信执业的法律服务工作体系。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服务行业整顿,促进行业规范发展,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运作;二是抓好规范化管理,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律师所、律师公证管理股、“12348”、法律援助中心整合后的服务功能;三是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大力开拓招商投资、知识产权、反倾销、信息产业、保险业等法律服务,为加快全县改革开放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支撑,实现各法律服务机构办案数、收费数有新安全感;四是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全力推行政府法律援助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跨省法律援助协作平台,积极筹建“荔波法律援助基金”。 五、继续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构建宣传到位、协调沟通的信息后勤保障工作体系。一是重奖严惩,狠抓司法行政信息调研工作,切实做好司法行政对外宣传工作;二是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参与全县重大纠纷的处理,积极为全县的各项中心工作搞好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建扶贫、后勤保障、整脏治乱、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涉法涉诉信访、行政效能建设、创卫和“三文明”建设等工作,促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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